为激发全院员工刻苦学习、奋发向上、积极进取、创新创业的良好风貌,营造树先进、学先进、赶先进的良好氛围,展现测市青年活力,现决定开展测绘与市政工程学院2024年度“彩虹之星”评选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组织推荐
候选人由班级、团委民主推荐,2023级、2022级、2021级(毕业班除外)各班推荐两名同学(需申报不同类别,去年评选上的同学需要报名其他赛道)。
每位候选人须认真填写《测绘与市政工程学院“彩虹之星”候选人推荐表》(文件夹包含:个人校级以上重要奖项的荣誉证书照片、大于1MB的高清个人数码生活照片以及推荐表一张;推荐表内包括:500字以内第三人称撰写的主要事迹、300字以内的竞选理由、竞选口号),在5月17日20:00之前报邮箱:xt950403@163.com。
二、申报类别
本次“彩虹之星”评选,分为科研菁英、励志青年、青春榜样、彩虹新星四个类别(其中彩虹新星仅限2023级报名)。
科研菁英:学习成绩在专业绩点前百分之15%或获得校级及以上竞赛荣誉的同学可积极申请。
励志青年:面向在库的经济困难员工,学习成绩优良,具有友爱同学、团结集体的精神的同学可申请;
青春榜样:担任校院两级团学组织干部的或担任班级职务的同学可积极申请。
彩虹新星:针对大一员工开设,有相关竞赛、志愿服务、团学任职、文体竞赛经验同学可积极申请。
三、资格审查
学工办对各班级上报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,五个类别将选出4-5名候选人进入投票和展示环节。评比采用线下评比,展示时间为五分钟。
四、评选表彰
测绘与市政工程学院2024年度“彩虹之星”建议名单由量化考核、网络投票和评委评选三个环节综合得分产生,根据综合得分评选2024年度“彩虹之星”及“彩虹新星”,建议名单经公示后发文表彰。
五、其他要求
各班级要高度重视本次“彩虹之星”评选活动,将活动与加强老员工思想政治教育、服务员工成长成才、学风建设结合起来,鼓励在学科竞赛、志愿服务、社会实践、文体竞赛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同学积极参评,严格按照评选办法和评选条件实施,使“彩虹之星”的评选过程成为员工学习榜样、追赶标杆的过程。
测绘与市政工程学院